中国移动舆论危机不断,缘何成为全民公敌?
争议二:流量清零内外有别 惯例难掩区别对待 运营商通行的包月流量月底清零政策至今一直饱受诟病。此前曾有湖南律师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院,认为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我花钱买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中国移动方面则回应称,套餐优惠本身已将流量费用大大降低,而相应限制使用时间,剩余业务量不结转至次月,也是国内外电信业的通行做法。 但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深圳市消委会近日发布的《深圳市信息消费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近七成消费者认为运营商手机流量按月清零做法不合理。 而根据《南华早报》2013年12月20日的消息,中国移动香港公司已推出了一个“2cm”数据交易平台,允许4G用户向其他用户出售没用完的数据套餐流量。 据了解,用户通过该平台,可以1GB为单位交易未使用的套餐流量。卖家能自己定价,每单位流量的价格为15港元至60港元之间。而且卖家可以随时查询交易情况、调整价格和新订单数量,该平台会为买家自动搜索最合适的套餐,买入的数据于当月使用即可。 有内地用户指出:“同一个中国移动,在大陆包月清零,在香港不但不清零还允许你卖多余的。这都还在国内没出国呢,能不能不这么的一国两制”。 据悉,2014年1月,上海三大运营商宣布推出手机上网流量季度计费方式,率先打破“流量清零霸王条款”。但有用户对此并不买账,曾有人在网上发起“对于手机流量季度包,你怎么看”的调查,162个参与网友中,56%的人认为这个新政策是换汤不换药,希望每月都不清零。 “尽快修改诸如‘流量清零’等消费者普遍反对的规定,允许消费者把吃不完的‘鸡腿’留到下一餐。”3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携同广州市消委会、深圳市消委会向通讯运营商发出倡议,“尽快推出按季度清零、半年清零及年度清零等多种流量计费周期套餐,逐渐过渡到允许消费者将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个计费周期继续使用。” 争议三:携号转网内外有别 何时实现仍属未知 “携号转网的好处在于不但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自由选择运营商,合理分配通讯费的支出,还可以通过这一措施促使各运营商之间良性竞争,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深圳市消委会这样表示。 据了解,目前内地绝大部分城市的各大通讯运营商为保证用户的忠实度,均不支持携号转网功能。消费者要选择别的通讯运营商就必须换号,这就极大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而在深圳市消委会的一项调查中,58.6%的受访者表示赞同推行在不同运营商之间的携号转网,只有一成不赞同。 据媒体报道,香港地区的中国移动用户目前则可以实现携号转网。在香港按年签约的用户,如果对正在使用的运营商服务不满意,只需缴纳500港元违约金,就可以立即中止合约,保留手机号码转去另一家运营商入网,而非签约用户更是可以随时免费更换通讯运营商。 经记者调查发现,早在2006年10月,原信息产业部就已发布630号文件《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中国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该文件被业界称为“携号转套餐”或“携号转品牌”政策。但直到今天,中国内地移动通讯市场因为三家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纠葛,仍未能真正落实这一政策。2010年11月22日已经启动的天津和海南本地网面向移动用户的号码携带实验,之后却不了了之。 广东省消委会呼吁:“为推进通讯企业良性竞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通讯运营商尽快开展携号转网业务,切实维护法律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作者王云辉的微信公众号:科技杂谈(keji_zatan)】 以下是中国移动官方回应和中国经济网“炮轰”文章的附录: 附录1、中国移动官方回应 香港电信市场和大陆电信市场是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市场,两者在行业监管政策、产品设计、资费结构、定价模式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 两个市场有可互相借鉴之处,但不宜作简单的价格对比。 中国移动在香港推出的68港元(约55人民币)3GLite套餐,是香港3G向4G转换过程中的一个临时的特殊营销案例,使用这个套餐也有附加条件。 (编辑:佛山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