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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10月前登场:民营资本入电信业之始

发布时间:2013-05-22 21:27:03 所属栏目:通讯 来源:站长网
导读:申请者首先要向工信部和三大运营商申请,撇开工信部的批复进程不说,三大运营商最晚必须在申请者提出合作意向4个月内与其中2家以上签约,这样算下来,最晚三大运营商需要开

(七)转售企业应执行电信网码号资源、业务资费、服务质量、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等行业管理要求,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好经营服务工作,接受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八)转售企业在出具长期服务保障措施证明的前提下,可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业务,最多只能向用户预收2年的服务费用。

(九)转售企业如提前终止试点经营的,应按照《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和用户协议的内容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前告知用户,妥善处理预付费返还、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等善后工作。为其提供基础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用户自愿的前提下,根据与转售企业签订的商业合同,协助做好用户承接工作。

(十)转售企业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由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所属申诉受理中心处理。

(十一)试点期间,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业务合作方面如有争议,由电信管理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十二)试点期间,电信管理机构将切实做好试点的审查批准工作,紧密跟踪试点进展情况,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五、试点总结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研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正式商用事宜。

延伸阅读:

  • 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政策解读

(编辑:佛山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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