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实名制满月 八成人称垃圾短信无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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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现运营商涉及垃圾短信活动就应重罚 如何才能根治垃圾短信?调查中,受访者首选“对滥发垃圾短信者处以重罚”(66.8%),其次是“根据举报情况,对运营商设立处罚线,督促其自我治理”(61.7%)。其他还有:“滥发垃圾短信入刑”(48.7%)、“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46.8%)、“严格执行手机实名制”(46.2%)等。 “治理垃圾短信不能只靠行政手段,而是应该为个人维权创造更好的环境。”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教授指出,垃圾短信其实是对个人信息储存空间使用权的侵害,受害者完全可以通过个人维权来要求赔偿。但是现在,公众的维权却是非常困难,要么法院不受理,要么赔偿结果远远少于维权成本。他呼吁,在这一领域应尽快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帮助垃圾短信受害者维权。 周庆山建议,治理垃圾短信问题应该三管齐下:第一,我国也应该尽快出台详细、有针对性的垃圾短信治理规范;第二,我们现在对侵犯个人信息的制裁,主要针对的还是那些大宗信息侵权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一般的个人信息侵害者,比如发送垃圾短信的人,我们也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让他们没有漏洞可钻。 “最重要的是,应该加强对运营商的监管,一旦发现涉及垃圾短信活动,就应该让其承担连带责任,给予重罚。同时也应加强电信市场的开放与竞争程度,让消费者用脚投票。如此一来,那些在管控垃圾短信问题上做得比较好的运营商自然将会获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 周庆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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