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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包抄电视:做的越早越吃亏

发布时间:2013-10-12 04:18:33 所属栏目:评论 来源:站长网
导读:从国庆节前至今,360、百度、小米、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在移动端入口的争夺上剑拔弩张,甚至颇有些“不择手段”的意味。

先行者反而没成功, 并非仅因为价格,而是包含多重因素:

1、市场认知。乐视盒子和小米盒子都在去年底发布,而在今年3月小米才正式解决牌照问题正式上市,在经过半年多的推广后用户才对电视盒子和互联网电视乃至电视棒等产品有了相对清晰的认知,同时先行一步的硬件或IT厂商并不擅长通过互联网的营销模式,单打独斗很难打开市场;

2、内容质量与版权。乐视致新高级副总裁彭刚表示,去年乃至前年推出的智能电视并不缺乏影视剧资源,但是并没有一个规范的来源,在片源质量、产品体验和版权问题上都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导致用户接受度不高,而小米盒子也曾一度因播控牌照问题搁浅,目前乐视、小米和快播均与CNTV旗下未来电视合作;

3、传统厂商思维。传统电视厂商对产品的成本和利润有着严格的要求,由于缺乏成熟的互联网业务支撑,他们并不愿意抛弃硬件利润。

合纵 VS 连横:有点底气有点悬

除了乐视和小米选择纵向打通产业链的模式外,百度、阿里等公司均选择了与传统硬件厂商合作的“连横”战略。

梁军对这一模式持保守态度:“你很难想象两家公司的研发人员坐在一起讨论一件事,在商业上很难讲通。”

一名电视行业人士表示,传统厂商有多条电视生产线,他们更希望几款旗舰产品带动其他产品销售,而不是把精力都投入到一两款互联网电视产品中,而互联网公司则希望合作的一两款产品获得充分的支持和销量,这两个逻辑是相悖的,硬件厂商的出发点是要卖更多的电视机,而内容提供方的出发点是要卖更多的服务。

彭刚认为互联网公司与传统电视厂商做电视的区别在于商业逻辑,互联网公司关注的是用户购买电视机之后所接触到的互联网服务,而硬件厂商做智能电视更多的是对互联网公司入侵电视行业做出的反应,他们关注的是用户是否购买电视机,互联网服务对他们来说是投资行为。

而传统厂商则对互联网公司的硬件能力和定位产生质疑,孙杰称,目前来看电视的主流消费人群年龄偏大,他们更习惯通过传统卖场去购买,对这部分人而言,互联网的价格优势并不明显。而乐视、小米等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就算消费的都是年轻人,但是买回去以后使用的可能仍然是和互联网距离较远的中老年人群。

一方面长远来看互联网电视作为家庭娱乐中心,巨头扎堆进入已经成为必然,另一方面市场尚未成型,也没有形成一定套路,利用各自优势通过不同路径展开布局,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类似手机的激烈竞争。

移动互联网的盘子远远超出了手机和平板等设备可以承载的范围,电视将是喷薄而出的互联网服务的下一个载体,对乐视、小米等公司而言,在BAT们真正大开杀戒之前行动越快扎根越深就越多一份机会,而对巨头们来说,在手机上核心业务的冲突有一天或许也将在电视上重演,互联网电视的真正的大浪还在后面。

(编辑:佛山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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