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再出新规:清除导购类网站信息
发布时间:2013-09-22 18:22:09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站长网
导读:不允许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旺旺等中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如前述构成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则根据《淘宝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据悉,《淘宝规则》将调整对于滥发信息的管理与处理措施,规则中新增了一条: 不允许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旺旺等中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如前述构成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则根据《淘宝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2013年9月18日—9月29日为整改期,淘宝网要求卖家结合宝贝体检中心提醒与自我排查,及时修改自己的商品信息。9月29日规则将正式开始执行。 在淘宝网公布的《滥发信息实施细则》中,还发现,将成交的结果指向本店铺以外的店铺或外部网站,包括以二维码、超链接等形式出现的淘宝客、外部购物平台、外部社交网站等信息,也不允许出现在商品详情、店铺信息等处。 (编辑:佛山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